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21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或“2050203初中教育”相关项。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黑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4〕13号)有关规定,做好2025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待2025年中央清算资金下达后,省里将根据各地“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人数,按照相应补助标准及分担比例据实清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二、专项资金拨付后,你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及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并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等有关规定,此项资金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单位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学校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
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规定,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各学校分别履行财会主责监督、依责监督、内部监督职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省教育厅确定1名此项资金财会监督责任人,于发文5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表》报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备案。请你市县财政部门应比照省级做法,指导同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3.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明细表
4.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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