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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黑财教〔2025〕1号     颁布机构: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4-12-24

有关高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预算万元(具体指标金额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和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方向使用资金。各建设高校应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113号)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其中双创学院建设资金可用于课题研究、课程教材建设、师资培训等支出;实践基地建设资金可用于开展创业培训、孵化指导、项目路演等支出。

二、全面实施财会监督及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规定,财政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分别履行财会主责监督、依责监督、内部监督职责。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等有关规定,此项资金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单位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有关资金使用单位确定1名此项资金财会监督责任人,于收文5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表》(附件4)报省教育厅备案。请省教育厅确定1名财会监督责任人,连同汇总后的资金使用单位财会监督责任人一并报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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