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经评估,《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发〔2018〕2号)需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4月30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沪财发〔202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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