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法规

关于公布第一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文号:新兵办发〔2024〕17号     颁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04-29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兵团职工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

为更好保护、挖掘和传承兵团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团)名村(连)街区保护办法》(新兵办发〔2022〕70号)等有关规定,兵团批准第八师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和八一棉纺织厂2处街区为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现予以公布。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2024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历史文化街区

石河子市八一棉纺织厂历史文化街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4年4月29日印发


点击相关链接:


推荐法律法规

关注新华会计网公众号

Copyright @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7338号-1ICP

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95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2029)


ba.png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44号 


biaoshi.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