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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转发 兵团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新兵办发〔2021〕22号     颁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1-03-16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兵团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一)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为广大货运经营者提供便利政务服务,推进普货车辆年审和普货驾驶员补换从业资格证等业务实现网上申请办理。(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继续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坚决杜绝乱罚款和重复处罚。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不合规车型。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兵团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师市及团场货运站场、物流园区、主干公路节点、货运停车场等区域开展联合检查,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插手物流运输、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兵团公安局负责)

(四)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指导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师市、团场、连队三级城乡配送网络布局规划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管理,推广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和分类停车模式。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及停靠装卸相关设施,为城市配送车辆作业提供便利。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或不限行。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牵头单位:兵团公安局,配合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各师市)

(五)加强铁路运输利用。推进铁路运能提升,鼓励大宗物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货运场站、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采用班列发货,强化八师石河子市、四师霍尔果斯兵团分区、十二师三葛庄多式联运的运输组织,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中转集散”,进一步降低班列开行成本。(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相关师市)

二、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六)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加强城市物流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同衔接。建立重点物流基础设施用地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时统筹考虑物流用地。鼓励指导各师市按规定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兵团自然资源局负责)

(七)完善物流用地考核。指导各师市合理设置利用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对土地使用权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兵团自然资源局负责)

(八)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和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鼓励保险公司为物流企业获取信贷融资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支持,加大政策性担保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担保力度。(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

三、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

(九)落实物流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物流领域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宣传,及时在兵团财政局政务网站公开税收政策,让纳税人知情,配合新疆税务局做好税收政策的执行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兵团财政局负责)

(十)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认真执行自治区涉及物流领域收费目录和标准,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按照统一部署及时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做好运输服务费用明码标价和结果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制度,对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或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

(十一)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支持重点物流园区、农产品等交易市场、龙头物流企业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及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向社会提供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兵团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对出厂前已安装符合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运车辆,任何单位不得要求重复加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减轻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成本负担。(牵头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

(十三)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建设资金支持政策,根据交通事权及支出责任加大对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场站等物流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进一步优化调整兵团运输结构,支持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模式发展,指导八师、十二师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支持构建公路、铁路、航空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多式联运发展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昆玉市公铁联运枢纽工程和图木舒克、北屯公铁联运物流园等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阿拉尔至阿克苏铁路建设和阿拉尔机场前期工作,完善物流发展基础条件;争取将石河子花园机场、图木舒克唐王城机场改扩建纳入“十四五”新疆民航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相关师市)

(十四)加强物流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带动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牵头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推广应用多式联运内陆集装箱(系列2),减少重复掏箱装箱。(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十五)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强交通物流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兵团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支持十二师参与乌鲁木齐陆港区建设,加快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级物流枢纽建设,培育阿拉尔、图木舒克物流枢纽,支持铁门关市等城市与地方共建物流枢纽,整合存量物流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集疏运公路、转运设施、通用大型仓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研究推进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物流领域兵地融合发展,鼓励兵团各城市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通过企业联合、信息联通、设施标准化等多种形式,积极融入全疆物流网络,与自治区共同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系统性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相关师市)

(十六)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十二师、十三师、石河子市、北屯市、铁门关市等重点农产品集散地和各师市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并争取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体系,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水平,有针对性地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降低冷链物流成本。支持商贸物流、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联合涉农主体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设立农特产品预处理中心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开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无缝隙冷链配送。完善团场连队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移动冷库等新兴冷链物流设施设备,进一步打通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师市)

(十七)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在物流枢纽城市和交通节点城镇,布局建设医疗防疫、救灾、粮食等应急物资储备和配送设施,整合储备、运输、配送等各类存量基础设施资源,加快补齐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各师市)

(十八)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强化优势互补,壮大物流领域龙头企业,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兵团国资委)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平台运营管理,促进道路货运新业态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牵头单位:兵团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物流企业来兵团投资发展。(牵头单位:兵团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师市)

(十九)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鼓励龙头生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深化专业分工,向更多企业提供社会化供应链服务。支持传统流通企业拓展采购、库存管理、融资等服务功能,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国家现代供应链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的现代供应链。(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商务局、国资委)

(二十)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探索5G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一)积极发展绿色物流。鼓励货运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和新能源车型。(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积极鼓励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创新试点,推动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推广使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兵团商务局负责)

各师市、各部门要按照兵团党委、兵团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师市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兵团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本意见各项任务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促进各部门协调联动,确保物流降本增效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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