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兵团服务业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兵团服务业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实现服务业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有效对接,根据2017年兵团服务业工作安排,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兵团第七次党代会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围绕更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以服务“三化”建设为主线,以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统筹兼顾的原则,补齐供给短板,促进区域协调,为兵团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改善民生、集聚人口发挥积极作用。
二、 活动目标
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助推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发挥兵团农业优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多样化消费需求,服务业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785亿元,同比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1亿元,增长12%左右。
三、 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
1. 完善工农业产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兵团主要工业产品促销活动,巩固产销合作关系,健全兵团工业产品市场销售网络,为工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引导农产品基地、流通企业与疆内外大型商业连锁企业构建产销联盟,在南北疆重要节点建设培育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交易市场,在疆内外主销区搭建兵团大宗农产品销售平台。推进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重点支持农副产品、食品、纺织服装、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的出口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建设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等,鼓励兵团建材、化工、食品、机电和高新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继续支持兵团企业开行中欧班列。
2. 提升城镇商贸便民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兵团“百团万店”工程和“蔬菜副食品便民直销店进社区”试点,建立生产生活用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发展多样化的商贸流通主体与经营方式,年内实现60%以上的师部城区或兵团城市建有至少1个商业聚集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多元化商贸服务。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加强产地预冷集配、冷藏运输、销地保鲜仓储等设施建设,在肉类、果蔬等领域打造一批兵团冷链流通示范企业。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团场)综合示范为抓手完善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本年度重点做好三师、六师、八师、十二师示范工作。依托各师市、团场的商业综合体和特色街区,以“兵团消费促进‘6+1’活动”为载体,开展专项促销、展销会、主题节庆等活动,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01亿元、增长12%的年度任务目标。
3.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八大进出口基地”建设,发挥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及伊尔克什坦、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巴克图等口岸的区位优势,以综合型、专业型基地为载体,对兵团纺织服装、农产品、化工和建材等四大类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龙头企业质量管理和市场营销水平,打造外贸龙头企业10-15家,认定兵团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5个左右。全年实现自产品出口额7.5亿美元,同比增长15%;实现外贸进出口增速与自治区保持同步,占自治区比重保持在35%左右。(兵团商务局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交通局、农业局、统计局、旅游局、援疆办、供销社配合)
(二)强化物流运输服务能力建设。
1. 提升物流运输综合效益。针对工农业原材料和大宗产品运输成本高等问题,引导矿产、建材、棉花、农资等领域上下游企业间实现运输与制造、商贸环节融合互联、降本增效,在二师、三师、十二师、十三师开展试点。依托兵团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实现与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推进交通物流基地“园区通”工程,促进物流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引导物流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组建大型交通物流集团,培育3家以上在新疆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出台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中小物流企业联盟1-2家。
2. 完善重要节点物流功能。围绕以乌鲁木齐为核心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加快推进十二师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头屯河公铁联运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在新疆中、南、北三大通道沿线重要节点,加快实施石河子航空物流港、二师米兰镇交通枢纽综合项目、北屯公铁联运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引导企业在红其拉甫、霍尔果斯、巴克图、老爷庙等口岸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一师、六师、八师、十二师要培育形成至少1个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物流业聚集区。
3. 优化货运组织方式。推动大宗物资、集装箱等公铁联运和小件货物陆航联运加快发展,提高道路运输组织化水平和运输效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依托物流信息平台,集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鼓励八师石河子市开展临空经济产业园建设,构建铁路、公路、航空互动交融的铁陆空综合物流体系。
4. 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依托师团客运班线和站场资源,推广“多站合一、一站多用、运销一体”的物流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客运班车底舱小件快运业务,促进快件物流向团场、连队延伸,在阿拉尔、铁门关、图木舒克、五家渠、石河子、北屯等城市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建设,构建客货运功能集成的城乡物流网络,同时更加方便职工群众出行,实现客运周转量同比增长5%,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1%。利用师团客运站场、邮政所、供销网点联合构建完善兵师团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各师市、团场、中心连队物流配送服务中心(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兵团交通局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统计局、援疆办、供销社、航企局配合)
(三)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服务综合效益。
1.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农机、农资、种子、植保、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动植物疫病防治等重点环节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鼓励科研、教育及各类中介机构为农业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经营、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专业服务。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工专业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引导农业合作组织之间以及与其他服务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服务型联合社(体)。
2.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等措施,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支持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团场企业合作建设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大学生连(村)官、种养大户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不断扩大农业服务覆盖范围。实施农业信息进连入户工程,做好六师共青团农场、四师70团等试点工作。推进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上的配套应用,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建成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3.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产更多安全、优质、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加强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的质量监测,基本消除假劣农资导致的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发生,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可追溯体系,以红枣整体推进为试点,在构建红枣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在果品、牛奶、畜禽产品等大宗食用农产品上推进。
4. 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优势,以品牌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战略。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品种和规模,培育支持保护农产品品牌,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本年度再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5个(含复评)以上。通过多种媒介和展会平台扩大对农业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树立兵团优质农产品整体形象。(兵团农业局、供销社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统计局、质监局、援疆办、农垦科学院配合)
(四)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高质量食品安全服务。
1. 健全食品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兵团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引导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将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逐步达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以十二师九鼎农业集团公司作为首家试点单位,将其产品追溯体系纳入兵团平台。推进“兵团食安”工程项目落实,为兵团30个食品检验检测站配备快速检验设备,提高辖区内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团”创建活动,完善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考核命名兵团首批食品安全团(城市)。
2. 提升餐饮业服务质量。落实重点公共场所食品安全监控视频设施项目,在14个师市的重点公共场所配置食品安全食品监控设施,实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视频监控互联互通。严格量化分级管理,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100%。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团场集体聚餐、旅游景区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的综合治理,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其中学校(幼儿园)、机关食堂达100%。(兵团食药监局牵头,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旅游局配合)
(五)深挖旅游业潜力。
1. 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围绕旅游业发展新趋势,推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贸易等领域全面融合,丰富旅游产品内涵,重点做好一师10团和16团、六师青湖经济开发区、七师126团、八师石河子市、九师161团和165团、十师北屯市和185团等9家单位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工作,逐步构建全景化产业体系。
2. 着力开拓客源市场。围绕“中国屯垦旅游”主体品牌营销战略,推进“壮美边疆、神奇兵团”主题营销活动,在主题创意、运作模式、活动形式、营销宣传等方面创新突破。加强与西北旅游协作区和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的合作与交流,扩大兵团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兵团与主要客源地互推旅游线路,大力提升入疆市场、稳步扩大出疆市场,实现旅游接待总人数1600万人次,同比增长13%;旅游总收入85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
3. 提升旅游景区综合服务水平。加大兵团特色旅游景观名镇、4A及以上等级景区创建力度,推进南疆师环塔里木文化旅游圈建设,做好185团白沙湖5A级景区管理工作,启动十三师红星建国饭店五星级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年内实现新增A级景区5家以上。发展旅游在线营销、网上预订及支付等智慧旅游服务,鼓励企业设计开发兵团特色旅游商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推动旅游服务标准化水平提升,健全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景区星级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游客的出行体验和感官印象。(兵团旅游局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宣传部,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援疆办配合)
(六)增强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能力。
1. 扩大金融机构覆盖面。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在兵团城市设立支行、二级分行,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加快推进兵团农业保险公司申报、组建工作,力争在农业保险方面有所突破。推动天津银行与九师设立村镇银行工作,启动图木舒克市、昆玉市的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大力发展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非银金融产业,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2. 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组建兵团再担保公司,推动“政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兵团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搭建交通等兵团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推进园区投融资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和企业壮大提供融资服务。在兵团产业发展母基金的基础上,推动更多行业领域设立专项基金并支持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银政企对接,全年召开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实现直接融资450亿元,同比增长47.5%。
3. 做好上市公司发展和拟上市企业培育。充分用好证监会给予新疆企业申请首发“即报即审,即过即发”绿色通道,广招具备上市条件的优秀企业在兵团城市和园区落地,培育兵团辖区新上市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师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试点兵团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优势企业整合资源打造产业龙头,积极申报IPO。加大“新三板”培育力度,多渠道、宽领域培育拟上市企业资源。(兵团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财务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援疆办配合)
(七)发挥科技和信息服务助推作用。
1. 增强科技服务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在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氯碱化工、煤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等兵团重点产业方面培育研发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具有科技咨询、金融服务、评估鉴定、成果推介、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等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全年实现新增兵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众创空间1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0家。
2. 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机械、纺织、化工、物流等行业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实现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设计数字化率达到50%,管理信息系统普及率达到60%以上。开展工业云服务创新应用试点,引导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触云用网”。
3. 增强城镇信息化服务能力。协调新疆通信管理局和中国电信推进兵团宽带提速工程,扩大互联网接入带宽和覆盖范围。深入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发挥石河子、五家渠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启动和推进阿拉尔、北屯市、铁门关、图木舒克等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完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兵团工信委、科技局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统计局、援疆办配合)
(八)着力打造先进文化示范区。
1. 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作用。扶持发展兵团文化传媒基地、六师五家渠市“一城三馆一园”等项目和特色优势文化产品,年内力争建成兵团新闻出版大厦和广播电视制播中心并具备入驻条件,完成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着力推进阿拉尔文化产业园建设,突出“三五九旅”红色文化、西域历史文化等特色文化,在南疆发挥示范作用。
2. 发展广播影视产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新趋势,开发有线网络、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和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兴媒体业态,年内争取建成兵团级融媒体平台。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师、二师、三师、十二师、十四师等45个台站基础设施。通过招商引资、融资合作等方式,引进一批文化传媒企业。
3. 丰富文化艺术作品供给。支持创作一批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和兵团精神的文学作品、舞台剧目、电影电视等优秀文化艺术产品,大力提升兵团先进文化传播能力。围绕兵地团结、民族团结等主题,编排更多优秀剧目,增强主题宣传效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支持《戈壁青春》《兵团记忆》等精品剧目扩大交流演出范围,拓展演出市场。(兵团党委宣传部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统计局配合)
(九)完善城镇便民公共服务功能。
1. 增强养老服务能力。新建2个城市、15个团场的养老服务设施,推进五家渠市养老院二期、石河子市天富养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年内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张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服务设施,不断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在就餐、休闲娱乐等方面切实优化服务水平。创建社区养老示范单位,组织2-3家养老服务机构创建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细化、规范养老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流程和操作规范。推动医养结合发展,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开展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试点,年内实现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兵团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兵团党委南疆办,兵团发展改革委、质监局、援疆办配合)
2. 打造便利社区服务。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鼓励购物、餐饮、家庭服务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推动就业、社保、文化、卫生、计生、托老等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年内完成20个团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引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不断满足社区儿童就近就便入园需求。采用市场化方式积极引进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社区,实现社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0%。(兵团民政局牵头,兵团教育局、建设局、商务局配合)
3. 做好就业培训服务。整合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等资源,重点培养“三化”建设特别是新型工业化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推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加强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的有效对接。培育集咨询、招聘、培训、创业、劳务服务为一体的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推进人力资源服务的市场化发展。全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0万人(次),其中高技能培训1.1万人(次)、创业培训2.25万人(次)。(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4. 发展卫生健康服务。推进16所二、三级医院与35个团场开展合作医疗服务,10%的团场医院设立中医药诊疗区(中医馆),开展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社会办医各项政策落实,开展行业监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内实现有效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引导举办群众性健身活动,推动大众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社区(连队)的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兵团卫生局、体育局牵头)
四、 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业提升年活动的实施,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督促服务业提升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检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协调活动全面推进。各师市要参照兵团的推进模式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指标,积极推进本师市的服务业提升年活动。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指标。各师市、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活动计划(或方案)及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要在7月底前报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调度力度。各师市、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围绕资源禀赋和产业体系制定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目标,加大与对口援疆省市交流合作力度,充分用好国内外展会平台,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投资环境,完善招引、落地、服务一体化链条。要不断提高招商精准化程度,指导意向项目形成可行方案,督查重点签约项目落地。要加强重大项目调度和督查,发挥重点项目的投资带动作用。建设好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兵团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的项目,确保如期建成投产,发挥示范作用。对南疆师市发展服务业给予政策倾斜,加大规划引导、资金扶持、宣传促销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筑牢南疆师市服务业发展基础。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师市、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师市、本行业领域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兵团将适时组织开展服务业提升年活动专项检查,实地检查提升年活动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四)做好宣传报道。各师市、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单位服务业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宣传报道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政务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兵团党委宣传部要指导兵团各级媒体做好活动宣传报道,积极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17年兵团服务业提升年活动指标分解表(各师)
附件
2017年兵团服务业提升年活动指标分解表(各师) | |||||
单 位 | 服务业增加值 | 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计划(亿元) | 进出口总额计划 (亿美元) | 其中:自产品出口 (亿美元,调控目 标含供货) | |
计划 (亿元) | 增速(%) | ||||
总 计 | 785 | 11 | 701 | 73 | 7. 5 |
一 师 | 64. 3 | 16 | 81 | 0. 6 | 0. 05 |
二 师 | 37 | 16 | 62 | 0. 65 | 0. 4 |
三 师 | 32 | 16 | 38. 5 | 7. 5 | 0. 15 |
四 师 | 39. 6 | 13 | 29. 5 | 20 | 0. 15 |
五 师 | 23. 8 | 10 | 24 | 5 | 0. 1 |
六 师 | 85. 5 | 10 | 103 | 3. 5 | 2 |
七 师 | 45. 7 | 10 | 54 | 0. 9 | 0. 05 |
八 师 | 207. 4 | 10 | 127 | 5. 5 | 3. 9 |
九 师 | 12. 9 | 11 | 15 | 2. 5 | 0. 35 |
十 师 | 23. 3 | 18 | 39 | 8. 5 | 0. 1 |
十一师 | 15. 1 | 10 | 2 | 1. 5 | 0. 05 |
十二师 | 99 | 9 | 70 | 3 | 0. 1 |
十三师 | 29 | 12 | 19 | 4 | 0. 1 |
十四师 | 4. 5 | 16 | —— | —— | —— |
备注:对十四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和自产品出口”指标不做要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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