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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新兵办发〔2019〕39号     颁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9-06-30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

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兵团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实施健康兵团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兵团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服从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推动医院落实公益性,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坚持做好兵团顶层设计。抓住重点,全面考核,形成医院管理提升的动力机制。结合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国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加社会效益指标,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坚持信息化支撑,确保结果真实客观。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绩效考核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关键数据信息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根据医学规律和行业特点,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在投资方向上由投资医院发展建设向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转变,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在兵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四)考核对象。兵团12家三级公立医院。

二、 组织实施

(一)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依照国家制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兵团实际,适当补充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部分绩效考核指标。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社会效益等5个方面的指标构成。

1. 医疗质量。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

2. 运营效率。运营效率体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实现医院科学管理的关键。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3. 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能力体现医院的持续发展能力,是反映三级公立医院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4. 满意度评价。医院满意度由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两部分组成。患者满意度是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5. 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是公立医院的职责义务,通过健康扶贫、对口帮扶等公益指标,平安医院建设、国家及兵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负性指标等考核公立医院社会效益,促进三级公立医院更好履行公益职能。

(二)建立统一的支撑体系。

1. 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兵团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2. 统一编码和术语集。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行的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和医学名词术语集及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名词术语集要求,2019年8月底前,兵团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3. 积极应用国家满意度调查平台。截止2019年3月,兵团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已全部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兵团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并将调查结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4. 建立考核信息系统。2019年12月底前,探索建立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4月底前完成兵团监测指标分析工作。考核年份通过三级医院评审的公立医院参加下一年度绩效考核。

1. 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 兵团年度考核。2019年11月底前,兵团卫生健康委组织完成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并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兵团卫生健康委汇总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经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 兵团监测分析。兵团卫生健康委结合国家监测指标分析结果,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绩效考核指标分析,并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起,兵团卫生健康委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组织部门要建立推进机制,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指导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组织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财政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医保协议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指导公立医院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长期债务。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做好督导总结宣传。兵团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兵团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绩效考核工作。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兵团卫生健康委要严格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细节,细化考核操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开透明、有序开展。参与考核工作的相关单位、兵团三级公立医院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牟取个人利益。对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严肃查处,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推动三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兵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docx

         2. 兵团三级公立医院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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