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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新兵发〔2015〕31号     颁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5-04-28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兵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4月10日兵团第六次司令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


生产性服务业是保障工农业生产过程连续性、促进工农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的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与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和服务产品创新能力。为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兵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总体部署,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同步发展要求为出发点,以服务业集聚区及产业带建设和大企业大项目为抓手,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历史机遇,科学规划布局,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机制,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推动兵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

二、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行政推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形成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发挥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强化责任分工及跟踪落实,统筹国家引导资金和兵团各类专项资金,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多元投入、协同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新格局。

——项目带动,聚集发展。适应兵团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据兵团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师(市)、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等区域集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并服务和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以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围绕全产业链的优化整合,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包括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的引领作用。

——创新驱动,培强扶优。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催生新技术、新流程、新产品,推动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态,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三、 发展重点

(一)现代物流。

发展目标:依托交通、口岸、产业等要素,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两个特殊国家级开发区兵团分区建设需要,构建辐射带动南北疆及边境区域的7个现代物流业聚集区,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互补、便捷高效,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配送功能为一体、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兵团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增强现代物流业实力。到2020年,形成7—10家在新疆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

主要任务:

1. 强化基础条件建设。在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等城市,积极发展仓储、交易、加工、配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物流园区(中心),奠定物流业发展基础。鼓励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提高集原材料和产成品包装、采购、仓储、加工、分拣、配送一体化运作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在南、北疆重点垦区加快粮棉等大宗农产品、工业大宗原料和产品、生活必需品等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结合棉花生产经营特点,拓展棉花金融期货交易、贸易链融资等金融支持。陆续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口岸建设兵团仓储物流设施,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提供基础保障。

2. 培育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兵团发展。开展国内现代物流合作,2015年完成兵团招商物流公司组建。积极引导一批有条件的运输、仓储等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支持一批有发展基础的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开展兵团特色物流企业联盟试点。通过物流站场经营和物流服务企业示范工程的推广和带动,逐步形成兵团现代物流业发展格局。

3. 推进第三方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物流企业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到2018年前取得积极进展。依托兵团信息网络基础,推进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衔接货物信息,匹配运载工具,提高物流企业运输工具利用率。大力发展公铁联运、甩挂运输等新型运输方式。提升仓储、冷链等物流服务水平,完善师团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改造升级,拓展农产品加工服务。

(兵团商务局负责,交通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各师(市)配合)

(二)信息技术服务。

发展目标:初步建立起具有国际专业水平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得到广泛应用,云数据中心建成使用,兵团软件信息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形成1-2个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实现深度融合,工业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应用不断深化,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到2020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初步建成,城市和团场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

主要任务:

1. 加快农业生产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依托石河子大学、农垦科学院,推进农业自动滴灌示范工程、现代农业信息化示范及智慧农业发展,在一、二、五、六、八等师重点发展农业生产(包括设施农业、畜牧业养殖等)动态监测、良种良畜繁育、环境监测等信息技术服务,提高滴灌自动控制高效节水技术水平,到2018年北斗导航与精量播种、精准施肥、视频田管、精准收获等精准农业技术服务与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

2. 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在一、六、七、八师开展“两化融合”试点,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广泛覆盖和深度应用,鼓励将数字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全过程,丰富产品功能,提高产品性能。加快重点行业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实现研发和设计协同化、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企业管理信息化。推动企业加强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引导企业业务应用向综合集成和产业链协同创新转变,以集成应用支撑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以兵团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深化中小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应用。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3. 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在石河子、阿拉尔等城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生产制造领域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支持面向行业发展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提供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推动行业和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支持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兵团云数据中心建设,构建面向重点行业的知识库,搭建服务于产业集群的产品研发、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数据托管、检测计量的服务平台和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市场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兵团互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兵团”工程,促进信息进连入户。

(兵团工信委负责,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科技局、各师(市)配合)

(三)电子商务。

发展目标:发挥电子商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线上交易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外贸进出口额的比重,企业及社区电子商务应用比重明显提升,应用层次明显提高;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网上支付、线下物流、信用评估等支撑体系基本成熟;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纠纷处理等保障机制基本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到2020年,网络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以上。

主要任务:

1. 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开展工业品网上定制(M2C)、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与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电子商务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推进企业与供应商、采购商之间B2B电子商务无缝集成。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市场,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兵团品牌产品,借助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扩大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商贸企业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发展外贸跨境电子商务,研究建立电子商务跨境业务合作推进机制,引导中小外贸企业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开展跨境业务。鼓励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自产品出口业务。

2. 推进电商支撑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做好电商示范单位的业务指导。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网上支付、物流、信用保障等支撑体系和软环境。加强对现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扶持引导。

(兵团商务局负责,工信委、农业局、供销社、各师(市)配合)

(四)商务咨询。

发展目标:服务功能与质量有效提升,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基本实现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网络化,初步建立起与兵团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务咨询服务体系,为疆外企业“走进来”、兵团企业“走出去”提供较为完备的商务咨询支撑。

主要任务:

1. 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在兵团城市、中心垦区和产业聚集区引导商务咨询企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

2. 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服务。在各类园区和大型企业重视培育品牌和商誉,发展无形资产、信用等评估服务。依法健全商务咨询服务的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执业培训和行业自律。

(兵团商务局负责,各师(市)配合)

(五)服务外包。

发展目标:现代农业、工业、建筑业、对外贸易等领域成为服务外包的重要领域,服务外包市场得到拓展。培育形成5个重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主要任务:

1. 培育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把握服务外包发展新趋势,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重点在一师阿拉尔、六师五家渠,八师石河子、建工师、十二师培育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促进企业突出核心业务、优化生产流程、创新组织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率。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

2. 拓展领域,提升能力。充分发挥兵团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组织化程度高、集团化优势突出的特点,重点在建工师、八师等有条件的师(市)进一步发展工程承包劳务人员输出、农业技术服务、施工监理服务等外包业务,巩固和扩大承接周边国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拓展欧美离岸服务市场。

(兵团商务局负责,工信委、农业局、建设局(环保局)、各师(市)配合)

(六)检验检测认证。

发展目标: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完善,服务水平与质量得到提升,兵团优势产业实验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任务:

1. 提升检验检测水平。逐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充分利用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兵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兵团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等现有资源,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服务。

2.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按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相关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加快推进对事关国计民生、分属不同部门的相同相近的检验检测业务和职能进行整合,鼓励条件成熟的领域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整合。围绕兵团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规划布局,在八师石河子市、一师阿拉尔市、三师图木舒克市等师(市)加强毛绒、亚麻、纺织品等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引导服务企业开展ISO9000等管理体系认证,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实施。

(兵团质监局负责,科技局、工信委、农业局、建设局(环保局)、药监局配合)

(七)节能环保服务。

发展目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服务机制的节能服务销售额逐年提升,逐步形成若干专业化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和脱硫、脱硝处理设施运营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

主要任务:

1.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发挥兵团各级行政引导推动作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环保服务业。在一、二、四、六、八、十三师规范引导钢铁、电解铝、水泥、化工、电力等企业开展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

2. 推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发挥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确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行业,实现全面开展、重点推进的“强审”模式,形成以各师环保局为主,推动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制度体系建设。

(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局(环保局)、工信委、各师(市)配合)

(八)研发设计。

发展目标: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专业化、开放型的研发设计企业和服务机构,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一定优势和知名度的研发设计企业和服务机构。

主要任务:

1. 加快生产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围绕兵团农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需求,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发,开发具有信息和智能化的产品,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氯碱化工、煤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性技术和服务标准。

2. 加强关键应用技术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各级各类创新平台,推进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河子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发挥科研、人才、技术以及产业聚集的功效;引导兵团企业联合疆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专业化的孵化器,提升研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创意、虚拟设计、网上展示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平台创建。推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远程医疗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3. 研发设计机制建设。探索多种主体间技术研发设计合作的工作机制和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的资源共享机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场评价创新成果的机制,加快研发设计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兵团科技局负责,工信委、农业局、教育局配合)

(九)售后服务。

发展目标: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售后服务质量与水平得到提升,并成为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主要任务:

1. 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根据售后服务发展要求,开展售后服务重要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指导售后服务企业建立并完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服务标准体系,引导企业按标准开展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指导企业积极探索售后服务工作机制创新,为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2. 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强售后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售后服务,支持有条件企业的内设机构向专业售后服务转变。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

(兵团质监局负责,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委、各师(市)配合)

(十)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

发展目标: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良性机制,构建兵团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领军企业。人才门类得到拓展,人才队伍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兵团知名品牌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主要任务:

1. 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完善培训体系。以人力资源和用人单位需求为导向,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用人力资源支撑产业发展,形成人力资源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人才培训新机制。统筹利用各类人才培训资源,建立以高等院校、中等职校、培训机构并举,兵团与地方、对口援疆省份互补的人才培训体系。

2. 拓展人才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与范围。适应高质量、宽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需要,增强人才引进与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利用兵团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础条件,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力资源集聚区。鼓励服务业各行业、各师(市)着力引进培养研发设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商务服务等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服务人才,努力提升现代物流、航空管理、咨询中介等现有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落实兵团与清华大学等签订的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更宽广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3. 加强创业培训,提高服务业就业率。以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为契机,结合兵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际,积极推动高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进行服务业创业培训。围绕兵团生产性服务行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依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创新创业培训模式,规范培训标准,强化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鼓励“技能+创业”模式的创业培训,大力推广创业实训模式,提高培训后创业成功率。

4. 积极创建兵团服务品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兵团特色的企业积极创立品牌,增强文化特质,以品牌引领消费,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高竞争力。不断完善服务品牌培育机制,建立服务品牌梯队,帮助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加强对服务企业的宣传培训,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扩大企业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树立兵团生产性服务企业标杆。

(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党委组织部、教育局、团委、质监局、各师(市)配合)

四、 政策措施

(一)放宽行业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各类资本均可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条件,实行内外资、本外地、各种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加大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引资力度,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生产性服务企业、跨国公司在兵团设立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信息消费、节能环保、人力资源服务等企业,实行审批、办证全程绿色通道制度。建立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规模。(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商务局、援疆办(经协办)、各师(市)配合)

(二)加大项目与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兵、师(市)各级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库建设,争取更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纳入国家和兵团规划与建设计划。对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增加税收多和带动就业明显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中央与兵团的投资对各类性质的企业一视同仁。(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财务局、商务局、各师(市)配合)

(三)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项目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企业,经依法批准,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对自有工业用地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地,在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后,可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加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兵团国土资源局负责,工信委、各师(市)配合)

(四)完善价格政策。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以及其他价格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违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监督检查,在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检查。(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工信委、各师(市)配合)

(五)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股权融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以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帮助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发行、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资产重组力度,盘活资产存量,增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兵团金融办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代办等服务机构建设,拓展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登记、政策服务等职能。加强专利、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单位提供专利检索、分析、预警等服务,为其创新成果提供专业化服务。制定兵团知识产权事业“十三五”规划。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创新积极性。(兵团科技局负责,各师(市)配合)

(七)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创新方式方法,减化程序,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帮助解决生产性服务业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后顾之忧,令其安心工作。创新人才政策内容,有针对性地为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努力创造让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师(市)配合)

(八)推进统计工作。建立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做好更新和维护。加强各级统计和相关部门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健全运行监测机制和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动态。推进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兵团统计局负责,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师(市)配合)

分送: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广局)、政研室、国资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人口计生委、统计局、调查总队、质监局、外事局(旅游局)、援疆办(经协办)、工商联,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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