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八师劳动人事局:
你局报来“关于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工龄工资处理办法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1、根据自治区劳动厅下发“关于计算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险字[1995]291号),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职工离退休后养老金计算办法,并明确规定了企业自行确定的离退休费,凡高于按规定计算办法确定的养老金部分,应从每年养老金正常调整数中逐步冲减。你师八一棉纺厂等单位自行给离退休人员增加的“工龄工资”等高于按规定计算办法确定的养老金部分,不属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社会统筹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负担,应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统一增加养老金时逐步冲销。但冲销时要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离退休人员的承受能力,冲销数额和方法应由企业提出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关于1998年前因企业原因,应列入养老金缴费基数而未缴纳的部分,兵团企业和职工是否补缴等兵团有关政策出台按规定办理。
3、建议你师尽快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精神,加大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把工资总额中的部分补贴、津贴纳入岗位工资,提高岗位工资的比重,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逐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Copyright @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7338号-1ICP
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95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