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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琼财农〔2025〕1524号     颁布机构: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5-12-31

各市县财政局:

为增强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现提前下达你市县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按照《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1〕7号)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公开公示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相关预算指标,并在各个环节单独列示,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做好绩效目标表填报工作,于20264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20266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全省2026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51230        


附件

提前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

此次下达合计

二轮延包工作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试点

农民丰收活动

共享农庄大会

农业文化保护与利用

和美乡村建设

备注

科目

收入科目

1100313-农林水

1100408-城乡社区

1100313-农林水


支出科目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21301-农业农村


合计

29875

2965

400

80

80

100

24000

1300

380

570


海口市

2773.2

308.2

365




800

1300




三亚市

1972.4

47.4

35




1890





儋州市

2301

411





1890





琼海市

1924

139





1785





文昌市

1722.4

252.4





1470





万宁市

1888.4

128.4



80


1300


380



东方市

1650.8

180.8





900



570


五指山市

805.8

20.8




50

735





定安县

1274

224





1050





屯昌县

915.2

130.2




50

735





澄迈县

1901.4

221.4





1680





乐东县

1944.4

184.4


80



1680





昌江县

1875.6

195.6





1680





陵水县

1757

77





1680





保亭县

1189.4

34.4





1155





琼中县

1149.6

99.6





1050





白沙县

998

158





840





临高县

1832.4

152.4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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