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前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前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前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的负责人为赵荣靖。
三、北京前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丽晶路17号保利秀英港项目3号地块(一期)B区3#楼12层1201。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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