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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琼财农〔2025〕1470号     颁布机构: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5-12-26

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批)的通知》(财农〔202578号)现下达你市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附件1),用于水库工程堤防(护岸)修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和“2130314—防汛”支出功能科目。

二、请相关市县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收到省级指标文件后,在1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资金分解文件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抄送省财政厅、省水务厅。同时,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4〕31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抓紧做好安全度汛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相关预算指标,并在各个环节单独列示,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

海南省财政厅

20251225日

附件1

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资金

备注

合计

1050

1

文昌市

100

石壁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溢洪道进口侧墙32米、启闭机房面板3处、启闭设备1套。

240

蛟龙沟翁田镇玉竹村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护岸500米。

70

文昌江潭牛镇美文社区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护岸75米。

2

五指山市

180

空吸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溢洪道挡墙80米。

3

保亭县

170

保城河保城镇抄抗村段堤防、护坡水毁修复工程,修复堤防40米、护坡60米。

4

乐东县

250

昌化江抱由镇江南乐居段堤防及护坡水毁修复工程,修复堤防35米、护坡500米。

5

定安县

40

潭榄溪南山拦河闸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修复堤防基础10米、堤顶40米。


附件2

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5年)

专项名称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文昌市

五指山市

保亭县

乐东县

定安县

中央主管部门

水利部

专项实施期

长期

省级财政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海南省水务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1050

410

180

170

250

40

         其中:中央补助

1050

410

180

170

250

40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开展江河洪水、渍涝、山洪地质灾害、风暴潮、冰凌(含冰雪融冻)、风雹、龙卷风、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处)







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数量(**处)

2

1

1




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处)

5

2


1

1

1

涵闸泵站水毁修复数量(**处)






防汛通讯设施修复(**套)






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套)






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套)






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套)






水文应急监测预报(**次)






质量指标

工程施工设计标准

符合规范

符合规范

工程施工监理

符合规范

符合规范

工程施工验收

通过验收

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

资金下达到省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80%

≥80%

≥80%

≥80%

≥80%

≥8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及时修复水毁工程设施,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及时开展抗旱保灌保供,减轻旱灾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保障旱区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已修复工程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促进人与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已修复工程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促进人与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已修复工程良性行,有效发挥防洪保安作用

已修复工程良性运行,有效发挥防涝保安作用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上级主管单位满意度

≥85%

≥85%

≥85%

≥85%

≥85%

≥85%

服务群众满意度

≥85%

≥85%

≥85%

≥85%

≥8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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