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254号),提前下达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180号)要求,将资金用于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保教质量、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等方面,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各市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款项。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扩优提质补助资金”“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两个方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教1351号附件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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